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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五彩路68号8栋18-3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时间: 2025-12-05 23:50:18 |   作者: 塑钢窗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五彩路68号8栋18-3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28层,该标的位于第18层,2部电梯、有步梯,一层4户,每层高约3米,户型3室2厅1厨2卫;入户为防盗门,窗为塑钢窗;客厅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布,顶棚为石膏板;卧室地面为木地板,塑钢窗、套装门,墙面贴墙布,顶棚为乳胶漆;厨卫地面为地砖,墙面为瓷砖,扣板吊顶,水电气、路、讯、消防设施设备齐全,详细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有关部门了解。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己检查,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据向物业了解,标的物至2025年7月欠物业费5801.33元,此金额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有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以及室内家具家电(详情请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等可移动物品,室内物品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如出现家具家电无法移交的情况,则按评估价从已缴纳拍卖款中予以扣减。

  标的物现被执行人居住使用,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己检查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对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交付时间比较久)。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真实的情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68.68万元,起拍价:38.4608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依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限上班时间)、。

  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一定要具有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情可向物业及有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不是满足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来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比来说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依据自己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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