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12-22 09:30:34 | 作者: 塑钢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1月18日10时起至2026年0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站点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国泰路22号附77号31幢24-7号(金科·视界城二期)。
(一)权证编号:渝(2020)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1297574号,建筑面积:110.65平方米,套内面积:89.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1年12月20日止。
(二)标的物所在小区是“金科·视界城二期”,标的物位于第24层,建筑物层高35层(地上34层,地下1层),电梯房,3梯8户,户型为三室两厅两卫一厨,目前被执行人居住。室内天棚部分吊顶、部分刷涂料,地面部分铺地砖、部分铺木地板,内墙部分贴墙砖、部分刷乳胶漆,入户防盗门,室内安装套装门,塑钢窗,室内有不可移动家具家电及卫浴设施(抽油烟机、橱柜、马桶、衣柜、风管机等),均能正常使用。详细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有关部门了解。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己检查,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据向物业了解,标的物截止到12月底欠物业费3106元,公摊130元。小区每月公摊约6.5元,社区物业标准为1.5元/平方。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有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己检查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对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真实的情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69.6万元,起拍价:48.72万元,保证金:7.3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依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恒韬网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线(限上班时间)、175 0888 8678。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一定要具有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情可向物业及有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不是满足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来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
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迎宾分理处;账号:2802126703)。十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重庆恒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3-67340575、175 0888 8678(限上班时间)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谢法官